离婚证与离婚协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离婚证是一种由政府机关颁发的证明,证明夫妻已经经过法定程序离婚,离婚证上记录了离婚的时间、地点和离婚人员的姓名等信息。而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协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婚姻债务等条款,一般由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就达成协议。
离婚证实际上是对离婚协议的一种确认和认可,表示夫妻已经经过了法定程序,达成了离婚协议,彼此间所有的离婚事宜已经处理完毕。而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一定的协商基础上所达成的协议,只有在离婚协议被执行后才能办理离婚证,证明夫妻已经正式离婚。
因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都是离婚手续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两者含义不同,是按照不同的程序完成的。一般来说,在办理离婚手续时,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是必须的,两者相辅相成,在顺利完成后才能真正得到夫妻两人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