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挪用公款旅游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首先,挪用公款就已经是一种犯罪行为。公款是指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使用的财政资金,挪用公款就是将这些资金用于非法的个人或集体活动,涉嫌贪污犯罪、渎职犯罪等。旅游是消费行为,如果使用公款进行旅游就属于挪用公款的一种形式,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次,挪用公款旅游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收到的财政资金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应当用于公共事业和社会福利,而不是用于个人或集体的私人行为。如果这些公款被挪用用于旅游,会引起不公平、不正当、不道德的社会影响,影响政府的形象,也会引起公众对政府机构的不满和质疑。
最后,要保证公款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是公共利益的管理者,其使用的财政资金应受到公众的监督和监管。如果公款被挪用用于旅游等私人行为,就会导致公款的不合理使用和流失,影响其透明度和合法性,损害公众的利益。
综上所述,集体挪用公款旅游属于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保证公款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