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解决离婚相关事宜的书面文件,其中包括双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方面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一旦签署,就可以在法律上得到认可。
但是,如果离婚协议在未签字的情况下遗漏了某些内容,这些内容是否有用呢?可以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争议。
首先,如果离婚协议未签字,但是其中规定了夫妻双方已经达成一致的事项,这些事项仍然可能起到指导作用,甚至如果双方无异议,也可以执行这些协议中所约定的内容。
其次,离婚协议未签字也可能带来保障方面的问题,例如,对于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继承等问题,到时候可能会出现争执,无法充分保障双方的权益。
因此,建议夫妻在协商离婚时应当认真起草离婚协议,并亲自签署,以避免后续纠纷,保障双方权益。如果存在未解决的问题,建议双方再次协商,补充协议内容,并再次签署以保证协议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