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建造住房的土地。根据《崇明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崇明农村宅基地面积应按照家庭人口数、耕地面积和土地等级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得少于40 平方米,不得多于100 平方米。然而,在符合规定前提下,宅基地的面积可以根据农户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扩大或缩小,但是宅基地的面积不能少于规定的最低标准。
除了宅基地的面积,农户建造住房的高度和建筑面积也要遵守相关规定。根据《崇明县建筑厅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筑及宅基地使用管理的通知》,农村住宅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高度不得超过三层,同时还应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
宅基地的使用期限为30年,但可以续期。如果宅基地闲置时间超过2年,村委会有权收回宅基地。因此,农户在使用宅基地的同时也需要做好宅基地的保管和管理。
总之,在崇明农村,宅基地的大小、面积、高度等都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能随意扩大或减少。只有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才能充分利用宅基地为自己家庭的住房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