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且经常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和政治危机。因此,根据中国刑法,对挪用公款的犯罪者将被判处有罪,罚款和/或监禁。
根据刑法第383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的犯罪当事人是指职务上使用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公款、货币财物等,侵吞、挪用用于个人使用或者非法占有的行为。犯罪的金额越大,判刑的刑期也就越长。例如,如果挪用的金额在10万元以下,最高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可以并处罚款。而如果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此外,犯罪者还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按照司法解释的要求,在判决书中必须指定挪用的公款或财物的财产安置或者处理方案,保证被害人的权益。而且根据国家预算管理规定,对因挪用公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限期还款,如果能够及时归还相关款项,则可能会减轻刑期或者罚款的处罚力度。
综合来看,挪用公款的罪行是一种十分严重的行为,在刑期的判决和罚款的处罚之外,还应该加强对犯罪后果的监督,追究赔偿责任,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