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文书。一份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协议书可以规定离婚双方在分割财产、子女抚养、探视权、赡养费等方面的权益和义务,在离婚后规避纠纷。但是,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分户口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根据我国户籍管理规定,户口迁移有特定的规定。常规情况下,仅有夫妻双方的自愿迁移户口是不被允许的,必须是双方离婚后,根据其子女抚养和家庭经济状况来确定孩子的户籍。此外,根据我国现行婚姻家庭法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等问题是必须通过法院进行调解的。因此,离婚协议书并不能直接用于分户口,必须经过法院审批后才能进行户籍操作。
但是,有一些情况下是可以通过离婚协议书来分户口的。比如,在已经定居的城市,其中一方要到另一个城市发展工作,如果将子女和自己一起迁往另一个城市,就需要进行户口迁移。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书里明确约定,将子女的户口迁到该方的新居住地。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不可以直接用于分户口,必须通过法院进行调解和核准后才能实施。而且户口迁移的情况也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程序,不得违反法律原则。因此,在完成离婚协议书时,需要注意处理好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等实际问题之外,更应该合理处理好户籍问题,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程序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