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潮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属于国有产权,由政府出资建设和管理,用于为拆迁居民安置提供临时住所。在拆迁时,政府会与被拆迁居民签订安置协议,协议中会明确规定被拆迁居民所得到的安置房的权益和使用条件等。
在平潮,拆迁安置房的产权由政府管理,在居民购房时无权进行产权证办理等所有权转移手续,这使得居民不能买卖此房,同时也不能申请银行贷款,影响了他们的房产价值和使用权。但政府会对安置房进行保修和维护,保障居民的居住环境和条件。
虽然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属于国有,但政府也在不断优化相关政策,积极推进改革,试图使之转为产权有形的商品住房,以解决居民在凭社保等普通条件无法获得房产所有权的问题,促进居民的置业权利。无论如何,政府与居民应该共同协调,加强沟通,为居民的利益着想,共同推进拆迁安置工作,让居民拥有更好的住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