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一份协议书。在离婚时,为了保护各自的权益,夫妻双方需要通过签订离婚协议书来明确离婚后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下面是离婚协议书的常见二十四条约定:
一、离婚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为双方离婚后对各自的财产、负债、子女抚养问题、探视问题、遗产继承问题等方面的合理安排,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达成的一份协议。
二、离婚协议的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双方离婚后的财产、负债、子女抚养问题、探视问题、遗产继承问题等方面的约定。
三、离婚后各自持有的财产
离婚后双方各自持有的财产,由双方自行处理。若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贷款的房屋、车辆、家具等,按照双方财产分配协议进行分配。
四、共同房产的处理
双方协商,将共同所有的房产变卖后,得到的资金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双方。
五、共同车辆的处理
对于共同所有的车辆,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分配或变卖分配。
六、债务处理
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款项为双方共同债务,协商处理方式并在协议中约定。
七、子女监护权
双方协商,婚姻关系解除后,由母亲承担子女的监护权。
八、子女抚养费用
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和父母的经济状况,约定子女的抚养费用及支付方式。
九、子女探视问题
双方协商,父亲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并约定探视时间和方式。
十、探视费用的支付
双方约定,父亲在探视期间产生的交通、住宿、饮食等费用由自己承担,母亲和孩子不再承担相关费用。
十一、遗产继承问题
离婚后,死亡一方的遗产继承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十二、房产过户问题
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购买房产,房屋按照一定比例过户到双方个人名下或者将房屋出售后分配。
十三、债权问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权问题,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协商处理。
十四、特别财产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拥有的艺术品、收藏品、文物等特别财产的处理,由双方自行协商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
十五、保密条款
双方约定协议内容应当保密,不得公开泄露。
十六、语言文字
协议中所用语言和文字应当清晰明确,无歧义。
十七、签约
双方需当面签署离婚协议书,在公证、律师等专业人员的见证下进行。
十八、协议的效力
离婚协议书一经签署,具有法律效力,并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
十九、争议解决
协议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二十、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协议约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若未履行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另一方提前约定和规定。
二十一、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协议生效后,如双方协商一致需变更或解除协议,需经过公正、书面协议进行,并得到当地有关部门的认证。
二十二、协议的签署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由双方当事人遵守执行。
二十三、协议的补充
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补充,并在补充协议中签名、盖章。
二十四、协议的效力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中国大陆的法律法规,在双方离婚后具有法律效力。
总结: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后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文件。在撰写时需要注意,协议书必须达到清晰明确、方便执行、易于理解的目的,并且在签署前双方要认真阅读协议内容,确保二人都同意并满意约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