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在处理离婚手续时,要不要留离婚协议书,这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有些人对留离婚协议书持肯定态度,认为它可以避免离婚后双方产生纠纷,保障离婚双方的权益。但是也有人持反对意见,认为离婚协议书仅仅是一份书面文件,离婚后也无法起到任何实际作用。
对于留离婚协议书的支持者来说,留下离婚协议书可以起到多种作用。首先,留下离婚协议书可以保障离婚双方的利益。协议书中可以明确约定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方面的内容,可以在离婚后避免因为这些问题而产生争执。其次,留下离婚协议书也可以为日后的保障留下证据。如果双方在协议书上签署了自愿双方的字样,那么就可以为离婚双方的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相反,对于反对留下离婚协议书的人来说,他们认为离婚协议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所以留下来也没有任何实际作用。此外,如果双方是在感情上有分歧的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书,那么协议书很容易会存在强迫签署的情况,这样将会影响离婚双方未来的良好关系。
总结来说,留下离婚协议书有其一定优点和缺点,但确实能够对离婚双方产生多种不同的影响。如果离婚双方都能够在平和、自愿、诚信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那么留下离婚协议书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在协商过程中存在争执,最好还是不要留下协议书,避免日后产生更多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