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成年孩子的部分主要包括子女监护权、赡养费与探望交往等方面。具体地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来描述:
一、子女监护权的分配:对于成年孩子的监护权,可以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其想法后进行分配。如果孩子自愿归属于一方,则将监护权赋予该方;如果孩子希望双方分享监护权,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分配。
二、赡养费的处理:如果成年孩子还在求学,而且家庭经济情况允许,则可以由双方商定,由离婚后的赡养方支付子女的学费及生活费。如果孩子已成年并有固定工作收入,则可以相应减少赡养费的数额,或者由双方协商在孩子的搬离或结婚后可以暂停或终止赡养费的支付。
三、关于探望交往的安排:成年孩子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其与父母之间的探望交往时间。具体安排可以由孩子根据自己的工作、学习等情况提出建议,然后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写入协议书中。如果成年孩子不希望父母间的交往过于频繁,也可以在减少探望次数、时间等方面根据具体情况协商。
总之,在处理成年孩子相关问题时,应谨慎对待并尊重孩子的想法,协商一致并写入离婚协议书中,确保关系和谐,维护其权益和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