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公职人员利用其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应用于工作或公共事务的公款,以个人或组织的名义挪作他用或非法占有。这种行为有悖于公仆的本职工作,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被列为刑法中的犯罪行为。
对于挪用公款罪的刑罚程度,依据刑法规定,不同的情况会有不同的量刑标准。具体来说,挪用公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下或者数额较大但情节较轻的,可以判处拘役或者管制;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严重的,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数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如果被告人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可能面临死刑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与常见犯罪不同的是,挪用公款是一种特殊的犯罪行为,具有自己独特的量刑标准。同时,对于挪用公款的定罪和量刑,是否存在赔偿,也要考虑到不同情况下的实际情况。一旦定罪,挪用公款犯罪者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负起经济责任,赔偿挪用的公款损失。因此,挪用公款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会影响到犯罪者本人,还会影响到国家和社会的利益,需要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