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离婚协议书
甲方(原配偶):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离婚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因甲、乙双方已无感情基础,性格不合,经共同协商,自愿离婚,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共有房产一套(详细地址:),按照如下方式分割:
1.1 房产产权证上注明乙方一半份额,乙方拥有房产的实际使用权;
1.2 甲方出具房产买卖合同,将其一半份额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相应价款;
1.3 甲方在签署本协议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签署房产过户手续,出具房屋过户凭证等必要手续并交给乙方。
二、离婚后乙方住房:
2.1 甲方按照法律规定,在本协议生效并且房屋过户完成之后的一个月内购置房产。在此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在房产内居住;
2.2 若甲方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购置房产,则所得相关款项将全部用于乙方购置自有住房。
三、协议的生效和解除:
3.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 本协议在签署后即生效,经过法律程序确认后,此协议的效力才算最终确认;
3.3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不得撤销,除非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3.4 本协议中所未尽事宜,由双方再行协商确定。
本协议签署日期:年月日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