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夫妻在离婚过程中自行协商解决婚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一种方式。其中,安置房的问题也需要夫妻之间进行协商。
关于协议离婚安置房的书面协议,其具体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买卖协议
1. 出售方:此处应注明出售方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基本信息;
2. 购买方:此处应注明购买方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基本信息;
3. 房屋基本情况:此处应注明房屋的具体地址、建筑面积、房屋性质(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建筑年代、售价等信息;
4. 购买方式:此处应注明购房的付款方式及交付时间等具体要求。
二、财产分割协议
1. 房产权属:此处注明房屋权属应归属于哪一方,是由一方或共同所有;
2. 财产分配:此处应注明同意离婚后双方的房产共同处置,卖房所得应该如何分配。可以采取平均分配或按照程序分配;
3. 不良因素处理:此处应注明如果房屋产生未预料的问题,如房屋出现企图利用房产协议离婚的现象,则协议应该失效。
三、离婚协议
1. 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此处应注明双方已达成协议,愿意诚信地执行协议,并且谅解步骤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互相的利益;
2. 协议查询:此处应注明任何有关这些文件及协议的查询应该如何进行,并且由经过受托人的人接受查询。
最后,需要注明的是,协议离婚安置房部分的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对待,并且依据书面协议中的具体内容予以履行,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