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女方探望权是需要明确规定的,以下是一份离婚协议书中女方探望权的写法:
一、男方同意女方保有探视子女的权利。
二、女方有权每周末探视子女,每次探视时间不少于8小时。
三、男方应在子女生日、母亲节、圣诞节等传统节日,以及子女表现优异、生病需要照顾等重要时刻,给予女方探视子女的机会和时间。
四、女方应在探视子女时,严格遵守家庭和睦、字斟句酌,不得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和成长。
五、如双方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探视时间及方式,应提前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程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七、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调整或补充。
以上为一份常规的离婚协议书女方探望权的写法,可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