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书,涉及到夫妻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房产等各方面的问题。因此,离婚协议本人一定要来,否则可能会面临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
首先,在现代社会中,夫妻之间财产问题的处理变得越来越复杂。如果一方不出席离婚协议的会议,那么对于财产分配的决定,他/她就不能做出什么反应和反对。如果在这个时候对方对分配的结果不满意,可能会采取一些不合法的行动,比如试图挑战协议的有效性,或者要求重新谈判。
其次,离婚协议还涉及到子女抚养和探视的问题。在离婚协议会议上,父母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达成共识。如果一方不出席会议,没有就此问题达成共识,那么可能会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
再次,离婚协议中还有不少法律术语和法律条规。如果不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就有可能出现误解,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因此,建议参与离婚协议的当事人一定要亲自前来参加会议,提前咨询好相关的法律师,避免因为自己的疏忽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本人要来是很有必要的。只有亲自参加会议,了解协议的具体内容,才能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失,同时也是对家人和孩子的一种负责任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