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在离婚时,离婚双方应当制定离婚协议书,明确离婚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如果已经取得离婚证,就表示离婚协议书已经签署,离婚协议已经生效,这时候是否可以写补充协议呢?
事实上,如果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双方已经明确了离婚后的各种情况,那么写补充协议可能会被视为试图篡改已经达成的离婚协议,且不利于解决离婚后的纠纷问题。因此,如果需要在离婚后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最好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前就确定好。
如果双方离婚后确实有需要修改离婚协议的情况,可以与前配偶重新进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如果协商有困难,可以向有关法律机构申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总之,离婚后如需明确权利义务的情况,建议在离婚协议签署之前就确认好,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不是试图在已经签署离婚协议之后单方面修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