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面临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经济责任。在坐牢之后,被判罚的人一定需要还钱,而且是必须还清所有违法所得的。这个钱是指在挪用公款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取到的资金,包括挪用、盗窃、贪污、利用职务之便压缩资金等行为所获得的财产。
无论是判处罚金还是判处有期徒刑,罚金并不能代替犯罪嫌疑人还钱的义务。犯罪嫌疑人必须把违法所得的所有钱物都还给受害人或国家,这是法律所规定的最基本的经济责任。不仅是对受害人、对社会的一个赔偿,也是对犯罪人过错的一种惩罚。
对于有些犯罪嫌疑人来说,要还钱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挪用公款之后,部分犯罪嫌疑人会将挪用的资金用于赌博、高消费、炒股等行为,这会导致其资金流失加速,到时候即使想要还钱也没有那么容易。还有的犯罪嫌疑人则会逃往其他省市或其他国家,试图逃避承担经济责任。但无论犯罪嫌疑人逃到了何地,只要是在国际刑事司法司法体系之内,都是需要被追缴赃款的。
总之,对于挪用公款的犯罪嫌疑人来说,不管是较轻的罚款还是重刑的有期徒刑,都需要承担追缴违法所得的经济责任,需要向受害人或国家返还所有赃款,这是一个必须要履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