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个人或组织在处理财务款项时,将公共资金占为己有或非法盈利的行为。这一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职务行为准则,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公共利益。因此,对于挪用公款者,法律应当严惩不贷。
对于挪用公款大于或等于3000元、小于或等于30000元的行为,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应当以拘役或者管制处罚为主,情节严重的可以加上罚款。如果挪用公款的人有归还罪款的行为,则可以减轻处罚,但不免于受到处罚。
在实际判决中,判决结果会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包括挪用公款数额大小、犯罪情节严重程度、归还罪款行为等。如果数额较大,并且挪用公款的人没有归还罪款的行为,可能会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如果数额小,并且挪用公款的人有归还罪款的行为,可能会面临拘役或者管制处罚。
综上,对于挪用公款3万9的行为,想要减轻惩罚,必须归还罪款,同时积极赔偿相关损失,如有自首表现,也可得到一定的减轻处罚。但是,如果犯罪情节严重,导致严重的损失和影响,依然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无论是从道德、法律角度考虑,挪用公款都是不可取的行为,不仅会带来法律风险,也会对个人和社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