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宅基地使用权是由宅基地法定继承人享有的,其行使方式应当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因此,如果农村宅基地的原有持有人已经去世,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应当归其法定继承人所有。
在法定继承人中,后妈的权利是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后妈是宅基地原有持有人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并且有继承权,那么她就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过,如果宅基地原有持有人在生前未经过遗嘱或协议规定把宅基地分配给后妈,那么后妈需要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协商分配问题。
此外,如果宅基地原有持有人在生前已经将宅基地转让给其他人,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不再归其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后妈想要使用宅基地,需要与宅基地现有持有人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综合来看,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归法定继承人所有,后妈是否有使用权需要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后妈是宅基地原有持有人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并且有继承权,那么她就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宅基地已经转让给其他人,后妈需要与宅基地现有持有人协商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