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在婚姻关系解除或被宣告无效、夫妻离异或离婚后,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由父母行使,父母可以协议确定,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和具体情况判决”。
抚养权可以多次执行。在离婚或婚姻关系解除后,子女的抚养权通常由父母行使。但是,如果一方父母行使抚养权时未能履行相应的义务,可能会导致孩子遭受伤害或其他不良后果。这时,另一方父母可以向法院申请更改抚养权,以保护孩子的权益。此外,抚养权也可能因为孩子成长环境的变化、父母工作调动、健康状况等原因发生变化,因此需要重新确定抚养权。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再次协商或请求法院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抚养权的更改不能机械地变更,必须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执行,并要根据孩子的经济、精神、文化和社会需求等多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维护孩子的利益和幸福感。此外,当涉及到抚养权的判决时,法院通常在审理案件时,也会考虑父母的条件和能力,以确保孩子获得全面的关爱和扶持。
综上所述,抚养权是根据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和具体情况判断的,需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多次执行,以维护孩子的权益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