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不是划拨地。划拨地是指政府部门把国有土地,通过土地使用权划拨给特定的使用人或单位,由其使用、经营、利用并进行相应的开发。而拆迁安置房是指政府因社会公共利益,对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等方面的要求,对违规建设、不合规建设等进行拆除,并为相关人员提供住房安置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拆迁安置房的土地使用权依然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并不会将土地及其使用权划拨给安置人或单位。相对于划拨地而言,拆迁安置房对于大多数无力购房的居民而言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人性化。同时,从政府层面来看,拆迁安置房也解决了城市更新和土地调整中的一些难题。因此,在城市建设和社会保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