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不是划拨性质房,但是它们在一定程度上是相关的。划拨性质房是指政府部门或其他相关方面将该地区内的房屋划拨给某个社会群体或个人使用,属于一种住房分配方式。而拆迁安置房则是一种政府为了保障拆迁户的基本住房需求而进行的公共服务行动,是在强制拆迁过程中,向被拆迁人提供的住房补偿方式,拆迁安置房由政府购买或建造后划拨给被拆迁户居住,属于一种福利性住房。
拆迁安置房与划拨性质房有一些相似之处,如都是由政府来购买或建造房产,最终都是由政府来统一分配。但也有很多区别。首先,拆迁安置房是在拆迁补偿中的一种形式,属于一种特殊的补偿方式,而划拨性质房是以家庭为单位,需经过申请和审批程序才能获得。其次,拆迁安置房的位置、户型和面积等方面可能并不一定是被拆迁户最理想的选择,而划拨性质房则可以根据申请者的需求及资料情况匹配适合他们的房屋。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和划拨性质房不是完全等价的概念,它们的不同主要体现在政策目的、性质以及分配方式上。但是,它们都是政府为满足市民住房需求而采取的措施,都紧密联系在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