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为了保障民生而提供给拆迁房屋居民的住房,通常被称为“政府安置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相当于是政府在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划拨出去的一部分土地用于修建住房。因此,可以说拆迁安置房确实是划拨的。
在拆迁过程中,政府会按照一定的程序,确定拆迁范围和标准,并对需要拆迁的房屋进行评估。对于符合拆迁条件的房主,政府会提供一定的补偿和安置方案。具体来说,政府会将一部分土地用于修建拆迁安置房,并将这些房屋提供给被拆迁房屋的居民。居民可以选择自己购买或者申请租赁这些房屋,从而实现了住房问题的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政府提供的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出资修建的,因此其产权属于政府,并不属于个人。房屋的购买或者租赁是按照政策规定的程序进行的,符合政策条件的居民可以通过申请获得。此外,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和使用权都有一定的限制,例如政府可能规定居民需要满足特定的年龄、户籍和收入等条件才能购买或者租赁这些房屋,以便更好地保障居民的住房权益。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是属于政府划拨的土地上修建的住房,政府会根据拆迁原因、评估结果和政策规定等因素,提供相应的补偿和安置方案,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出售或者出租这些房屋,以实现住房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