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拆迁安置房是否为遗产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在法律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属于财产,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是,针对公房拆迁安置房这一特殊情况,需要在各地地方法规和政策的指导下进行具体分析。
一方面,公房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提供以解决基本住房需求为目的的,旨在帮助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完全不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因此,它不具备市场流转功能,也不应该成为一种投资手段。
另一方面,公房拆迁安置房相当于一种政策性的福利分配,由政府提供,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安置。在此基础上,各地区采取不同的政策进行操作,比如一些地区规定拆迁安置房居住年限即可办理产权,而一些地方则规定不得办理产权,只能供个人使用。
综合来看,公房拆迁安置房虽然属于不动产,但是出于政策性和公共性考虑,具有较大的特殊性。对于这类房屋的继承形式以及是否可以快速办理产权等问题,应当根据具体地区的法规和政策进行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