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拆迁安置款并非遗产,而是一种补偿性质的收入。在私房拆迁过程中,政府或拆迁单位向房屋业主提供相应的补偿金,这些补偿款一部分用于房屋赔偿,另一部分则作为房屋安置补偿,即私房拆迁安置款。和遗产不同,私房拆迁安置款是由政府或拆迁单位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支付的一种补偿,而且只有在私房拆迁过程中他们才有权利获得。
遗产则是指某人死后留下的财产,该财产将由遗嘱或法律规定的方式分配给他们的继承人。遗产可以包括现金、房产、车辆、证券等财产,并且可以在对遗产税和继承税进行规定后进行分配。
因此,私房拆迁安置款不是遗产,不能被视为继承人分配的遗产。即使房屋业主在拆迁后去世,私房拆迁安置款也不应被视为遗产的一部分。唯一例外的情况是,如果房屋业主在拆迁前存在未放弃的遗嘱,则遗嘱所指定的继承人可能有权获得私房拆迁安置款的一部分。
总之,私房拆迁安置款和遗产不是同一概念,两者之间是有所不同的。了解这些不同之处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两个概念,从而正确处理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