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离婚后财产分割、赡养子女、探望子女等问题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对于离婚协议中财产方面如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的分割,法律是承认并保护的。因此,离婚协议财产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离婚协议必须是自愿达成的,不能存在任何强迫或威胁的情况。如果有一方在签署离婚协议时有行为能力缺陷或者因某种原因无法自主决定,那么该协议就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第二,离婚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在财产分割方面,协议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并满足社会公正原则,不能侵犯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协议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
第三,离婚协议必须是真实可行的。协议中所约定的事项在离婚后必须真实可行,而且协议中的条款也要具有法律效力。比如,协议中约定一方放弃赡养子女的权利是无效的。
在确定离婚协议财产是否有法律效力时,需从协议的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进行考虑。协议需要在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下由双方签署,并满足法律规定的内容要求。如果协议符合上述三个条件,那么离婚协议财产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双方之间出现争议,法院也会以协议为参考依据,但不一定以协议的内容作为裁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