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由交警立案调查,现场采取证据并做出处理,一般不允许私了。私了是指当事人未经执法机关立案便自行和解或达成赔偿协议,这种方式违反了法律程序,可能会导致双方的权益受到侵害。
交通事故是公共事故,交通管理部门有责任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如果交警在现场拍完照后还想私了,那么责任首先在于该交警的失职,违反了执法职责和公正处理交通事故的法律原则。
此外,私了可能会导致一些不良后果,如被害人因跟加害人私了而受不公正的赔偿或是无法获得有效的治疗。加害人也可能会因此逃避法律责任,让严重的交通肇事犯罪行为逍遥法外。
因此,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双方应该保持冷静,尽可能的保存好现场证据,并在交警到来时提供相关信息,等待交警调查处理。如果双方有不同的意见,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纠纷,如法院诉讼、仲裁等等。
总之,交通事故发生后私了是不被法律允许的,交警也不应该有意借助自己的职务便利做出违反规定的决定。交通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维护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