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分为两种,一种是集体产权,另一种是私人产权。
集体产权指的是拆迁改造项目完成后,原居住区的土地和房屋归属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委员会统一管理并使用;居民家庭可以获得一份使用权,但不能进行买卖、转让等行为。使用权可以继承或者赠与,但需要得到村集体的同意。
私人产权则是指政府或开发商补偿的房屋归个人所有,可以自由买卖、转让等。这种情况下,居民需要按照政府或开发商规定的标准进行购买,价格相对较高。
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来执行的,因此不同地区的情况有所不同。无论是集体产权还是私人产权,都需要通过相关的程序和规定来处理,并且应该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和协助。 同时,人们也需要认识到,拆迁安置房不是一种盈利性的产业,而是一种社会救助措施,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因建设必须拆迁的居民的住房问题。因此,无论是集体产权还是私人产权,都应该以居民的利益为出发点,为居民提供更好的住房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