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车位通常情况下都是有产权的,因为车位是房产的附属部分,它的产权也被随之转移至新的业主手中。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车位属于不动产附属物,与拆迁安置房属于同一物业,所以车位的产权应该与房屋产权一起进行交易。
在拆迁安置房项目中,车位是否有产权权利,通常取决于政府的规定。有些地方规定,车位可以登记为独立的产权单元,可以对外销售,也可以作为房屋的附属物转让给业主。而在其他地区,虽然车位也属于产权范畴,但无法作为独立的产权单元进行交易,只能作为附属物一同转让给业主。
需要注意的是,车位是否有产权并不是绝对的,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比如,在一些旧式的小区中,因为没有规划建设停车位,所以当地政府进行补助建设了部分停车位,道路宽度紧缩,业主劝退等问题,导致车位往往是没有独立的产权,也无法转让给业主的。
总的来说,车位有没有产权与当地政府规定和不动产登记相关,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也需要确认车位是否有产权,并查看产权证是否和房屋一同办理过户手续,以确认车位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