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期限是根据政府的规定而定的。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期限不得低于70年。这意味着,安置房的使用权可以持续70年,并且在这期间房屋的所有权归政府所有。
在拆迁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有些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期限可能会更长,比如说一些城市拆迁政策可能会将产权期限设定在80年或者更长时间。但是,产权期限在超过100年的情况非常少见,因为这往往会遇到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期限过长,但也不能保证这些房屋一直可以使用,因为用房人的质量和管理能力也会影响房屋的使用寿命。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城市的规划、建设和改造可能会导致产权发生变化或者权利失效。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期限主要是根据政府的规定来确定的。虽然产权期限可以比较长,但是在使用过程中仍然需要谨慎管理,以确保房屋的使用寿命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