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不一定需要当面签,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最好能够当面签署。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书上所协商的内容主要涉及到财产利益分配、抚养子女、探望子女等关键性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都直接关系到双方的利益和权利,所以当面签署可以有效避免因沟通不畅等问题而导致纠纷和后悔的情况发生。
即使无法当面签署,当事人也可以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进行签署,但在此情况下建议双方应当在签署前反复核对协议书的内容是否准确无误,尽可能避免错误和纠纷的出现。
综上所述,虽然离婚协议书不一定需要当面签署,但建议当事人能够在协商的同时当面签署以保障双方权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