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其具有约束力,需要进行签署。在签署之前,离婚协议书需要当面读出,并且要成为离婚协议书正式签署的前提条件之一。
当面读出离婚协议书的目的是为了让涉及到的各项事项都得到夫妻双方的认可和了解,进而达成协议。此外,当面读出离婚协议书还可以避免夫妻双方由于对协议内容不了解而引起的误解、争执等情况的发生。
在进行签署之前,双方应该认真审阅协议书,确保所有条款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并在当面读出后,认真表明自己的意愿,包括是否同意协议书内列明的各项事项,如房产分割、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等。等到夫妻双方都表达出同意之后才能进行正式签署。
当然,如果离婚双方不在一个城市或者远距离地区,也可以通过邮寄等方式实现当面读出,但在这种情况下,邮寄的方式和发件人的身份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核和确认,以避免可能的纠纷和误解。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手续中至关重要的文件,需要夫妻双方仔细审阅、认真表态,并严格按照法规办理。如果有任何疑虑或者需要咨询,应该咨询专业的律师,谨慎处理各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