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通过职务便利或其他手段,将公共财产转化为私人财产的行为。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法律和道德标准,影响到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法律上,挪用公款属于刑事犯罪行为,根据犯罪的情节和后果不同,罪行的程度也有所不同。对于挪用公款18万的情况,应该按照以下的法律规定进行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挪用公款金额较大,但情节较轻的应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较重的应该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据以上的规定,对于挪用公款18万的行为,如果证明情节轻微,可能会被判处一定期限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并需要承担相应的罚款。如果情节较重,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可能性会很高。
此外,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还涉及到民事赔偿的问题。挪用公款对于国家和公共利益造成的损害需要赔偿,同时也需要向事实受害人进行赔偿。因此,在量刑之后,被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进行经济赔偿。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涉及到利益和道德问题的犯罪行为。它的刑罚应该根据情节和后果来进行量刑。同时,它也需要赔偿对国家和受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