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文件,涉及到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对离婚双方以及子女的利益都有很大的影响。因此,离婚协议的保管十分重要。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由离婚双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或者律师证明,这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因此,离婚协议归谁保管是需要谨慎考虑的问题。一般来说,建议离婚协议由双方都保管一份,并且双方最好把协议交由律师进行备案,以便在将来解决争议时有法律依据。
离婚协议归谁保管具体有如下几种情况:
1.双方共同保管
这是最好的情况,离婚协议由离婚双方共同保管。这样双方都能够随时查看和使用,也可以让双方都有责任和担当,互相监督。
2.由协议起草方保管
如果离婚协议是由律师起草的,那么最好由律师进行保管。这样能够保证离婚协议的一致性和合法性,而且可以在必要时提供法律援助。
3.由一方保管
如果仅由一方保管,需要同时发放一份复印件给另一方,并且在离婚协议上务必加盖公章或律师证明,以保障文件的合法性。若双方出现争议,被保管方比较容易占据优势。
4.由法院保管
在一些情况下,由法院保管离婚协议也是一种选择。例如,离婚双方对协议内容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申请由法院保管协议,以便双方未来解决争议时有法律依据。
总之,离婚协议归谁保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考虑。无论是哪种方式,都要选择权威的公证机构或律师事务所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