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书,是离婚手续完成后进行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方面的具体约定。离婚协议的保管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应该由离婚双方共同保管,以防止遗失或被损毁。
首先,离婚协议是法律文书,是离婚双方协商达成的一项法律约定,在离婚双方之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因此,离婚协议应该由离婚双方共同保管,以确保它的全面性和可执行性。如果离婚协议丢失或被损坏,将导致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无法得到妥善解决,甚至还可能引起纠纷和法律诉讼。
其次,离婚协议的保管也考虑到了离婚双方的权益和利益。因为离婚协议中涉及到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需要在离婚后的一段时间内执行。如果只由一方保管离婚协议,将给对方带来不必要的担忧和不安。共同保管可以避免一方随意更改协议内容,保证双方的平等和公平。
最后,离婚协议的保管还可以防止对方忘记或不履行协议中规定的义务。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协商达成的一项法律约定,双方需要按照协议的规定进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老人等方面的义务履行。如果离婚协议只由一方保管,一方可能会忘记或不履行协议责任,给另一方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后悔。共同保管可以提醒双方协议内容和规定,有效预防纠纷和矛盾的发生。
因此,离婚协议的保管应该由离婚双方共同保管,确保离婚协议的全面性、可执行性、平等和公平,避免对方忘记或不履行协议内容,为离婚后双方的生活和财产分割等方面的事项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