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签署的重要文件,它确定了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赡养等各项权利义务的协议。在签署离婚协议后,应该由谁来保管呢?
首先,离婚协议应该由双方保留一份归档备查,以备日后查证使用。其次,为保证离婚手续的公正性,离婚协议应该由离婚登记机关(通常是当地的民政部门)加盖鲜章,作为证明文件。同时,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委托律师、公证处或司法鉴定机构保管离婚协议。
无论是由当事人个人保管还是由委托机构保管,都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 保管地点要安全:离婚协议是重要的法律文件,需要妥善保管。应该选择防火、防潮、防盗的保险柜或保险箱,避免遭受自然灾害或盗窃等不可预见的风险。
2. 保管时限要注意:离婚协议是有时效限制的,通常为10年。因此,应该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妥善保管,避免影响到以后的诉讼或纠纷。同时,为了方便查证,最好也要保存备份。
3. 保管方式要注意:不要将离婚协议随意转交给他人,更不能将其出售、转让、破坏等。否则,一旦发生损失,将会给当事人带来极大损失。
总之,离婚协议的保管至关重要,无论是当事人个人保管还是委托机构保管,都需要注意安全、时限和方式等方面的问题,以确保离婚协议的完整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