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指离婚双方在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书面记录下离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财产分割等相关条款的协议。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书需要由离婚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当地公证处公正、备案才能生效。
然而,有些离婚协议书并没有经过公证或者盖章,而是仅仅由离婚双方签字,这样的协议书是否有效呢?
答案是肯定的。虽然离婚协议书通常需要公证或者盖章才能生效,但是在实际情况中,离婚双方签字就已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的作用,首先是明确离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财产分割等条款,以避免离婚过程中的争执和不必要的纠纷;其次,离婚协议书还可以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证据,为案件判决提供依据。
当然,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离婚双方应当认真阅读并理解协议内容,避免被对方诱导或者误导而签署不利于自己的协议。此外,如果离婚双方存在重大分歧或者多种纠纷需要解决,最好还是通过公证或者司法确认等方式来规范离婚协议,以确保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不盖章也是有效的,但离婚双方在签署协议书时应当谨慎处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