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指离婚双方双方在离婚前,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署的书面文件。相对于诉讼离婚来说,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减少矛盾化解冲突的非诉程序,其优势在于时间短、程序简便、费用低廉,还能够提高离婚后的生活品质,避免长期的心理创伤。
法院受理离婚协议书是有效的。民法典规定,离婚双方自行协议离婚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书。如果离婚双方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书,法院应当按照所约定的内容来判决,其具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坦率地说,在按照离婚协议书上的内容进行判决时,法院不会干涉离婚协议书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法律效果。
当然,离婚协议书也存在一些缺陷。例如,如果协议书内容存在明显的违法违规之处,如子女抚养等问题,法院则有权拒绝受理或者对其进行修改,直到内容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是一种有效的离婚方式,能够化解矛盾,达成双方的共识,减少时间和费用的支出,同时也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双方选择签署离婚协议书来解决离婚问题,建议双方在签署前咨询专业人士或律师法律意见,以保证协议书内容合法可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