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不同地区的法院对离婚协议书的受理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一般来说,本地法院对于当事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的受理相对容易,但是如果在异地或跨省市的情况下,则需要更加谨慎。
在我国,根据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协议的性质是一种民事协议,只有当事人自愿达成,有明确的约定,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规定时,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确认。
如果当事人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等涉及到财产权益、子女抚养等问题,就需要在地方法院进行确认,并由法院进行审核。
对于异地的情况,当事人需要在法定管辖地的法院办理离婚诉讼,即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和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则,选择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申请离婚。法院将根据相关证据和当事人的双方意见,决定是否受理离婚申请,并在调查论证阶段确认离婚情况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受理需要当事人在法律发现方面了解相关规定,同时也需要注意与法院沟通,以确保离婚协议书得到合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