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拆迁补偿指的是在拆迁时政府与拆迁人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共识的过程。按照《拆迁条例》和《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对拆迁补偿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拆迁补偿的范围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房屋补偿、土地补偿、搬迁补偿和无形损失补偿。
房屋补偿是指拆迁人的住房中,按照政府规定的面积、等级和标准,给予相应的货币补偿或者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土地补偿是指拆迁人的土地按照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给予货币补偿;搬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因搬迁所造成的费用,包括运输费用、临时住房等的补贴;无形损失补偿是指除房屋、土地和搬迁补偿外,还要对拆迁人因拆迁而造成的其他财产或者生活利益损失给予相应的补偿。
需要注意的是,协议拆迁补偿按照国家规定所给予的标准是一个最低标准,也就是说,政府给予的补偿数额不能低于这个数额。在实际的拆迁过程中,如果拆迁人在与政府达成了协议,而双方承诺在协议中给予的补偿数额高于最低标准,那么在实际施行时就按照双方协议所保证的数额进行支付。
总之,协议拆迁补偿是指在拆迁过程中,政府和拆迁人的双方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所确定的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一般涵盖房屋补偿、土地补偿、搬迁补偿和无形损失补偿等方面,具体数额如何制定,根据国家标准和双方协商所达成的结果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