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双方协商达成的一项协议。根据离婚协议,一方或双方可能会有所变化,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探望权、赡养费用等。但是很多人都会有一个疑问,离婚协议生效后能否改名字呢?
答案是肯定的,离婚协议生效后是可以申请更改名字的。具体操作方法为:
第一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申请更改姓名。需要准备户籍簿、有效身份证件、离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当地公安机关的不同要求,需要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
第二步,当公安部门审核通过后,会颁发一张新的身份证。这张身份证上的名字就是修改过的名字了。
需要注意的是,修改姓名应当有充分的理由,而不是单纯出于个人偏好。同时,离婚协议中有关于姓名变更的限制条款时,应当先向法院申请解除限制。
总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操作,离婚协议生效后是可以申请更改姓名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更改姓名时应当具备充分的理由,并且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