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所必须达成的协议,主要是达成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子女抚养、探望等方面的共识和协议。离婚协议中所提到的各方面内容都要在离婚后产生实际效应,因此它必须要有法律效力。当然,如果离婚协议中的某些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它也是无效的。
在离婚协议达成后,双方需要将离婚协议提交给法院进行审批。如果审批通过,该离婚协议就会成为离婚时解决各种问题的依据。
那么,离婚协议能否去掉名字呢?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必须要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姓名,因为离婚协议所涉及的财产、子女抚养、探望等问题都是和当事人的身份息息相关的。而且,离婚协议也是作为离婚的一份重要文件,将来在办理各种事务时,需要提供离婚协议,如果去除姓名就无法确定协议的真实性。
顺便提一下,虽然离婚协议必须要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姓名,但在实际生活中,双方可以在协议中对彼此的姓名进行变更,比如对婚后更名的一方,就可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其原名及更名后的姓名,这样在离婚后对方就可以在各种事务中使用更名后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