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中国,离婚后再买房成了很常见的情况。对于成都市的房地产市场来说,离婚协议是否必要,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首先,在购房时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屋,其财产性质为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房产权利。但是,若夫妻之间愉快的生活不再继续,而离婚随之而生,那么对于之前已经共同购买的房屋,如何进行分割?
在成都,若夫妻没有签署离婚协议,且在名下拥有共同财产的房产,那么在离婚时,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照实际情况,确定夫妻双方对于房产的享有情况。通常情况下,法院将按照夫妻财产份额的比例,对房产的享有权进行分配。但是如果你对自己的房子未来的处置有固定的想法和规划,那么通过签署离婚协议,可以避免一些麻烦和矛盾。
那么究竟什么情况下需要签署离婚协议呢?如果夫妻自愿协议离婚,无论是个人房产还是共同房产,都可以进行协商分割。离婚协议中可以明确分房,也可以进行财产分割。而在离婚时签署《协议书》,则可以大大缩短离婚过程,减轻离婚难度。因此,若夫妻离婚后要买房,离婚协议非常有必要,可以避免日后出现更多不必要的麻烦。
总的来说,不管是在成都还是其他城市,涉及到离婚和房产时,都需要认真考虑是否签署离婚协议。签署离婚协议,不仅有助于促进夫妻感情的缓和,还可以有效地保护各自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