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赠与一旦完成,具有不可撤销性质,因此想要撤销赠与相对困难。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考虑对赠与进行撤销。
首先,如果在离婚协议中赠与的财产存在瑕疵或隐瞒事实,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并撤销原有的赠与。其次,如果在离婚协议中赠与的财产属于被保护的财产,如债权、股权等,一方想要撤销赠与,需要得到原赠与人的同意,或者依据法律程序进行申请并获得法院判决才能实现撤销。
还有一种情况是,在离婚协议中赠与的财产未经对方同意,而是单方面实施的赠与。如果现实情况发生变化,原有赠与不符合公平原则,可以提出要求撤销原有的赠与。但是,这种情况下需要证明原有赠与不符合公平原则,并获得法院支持。
总之,离婚协议中的赠与一旦完成,就具有不可撤销性质。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如赠与财产存在瑕疵或隐瞒事实、被保护的财产、违反公平原则等,可以考虑进行撤销。此时需要依据法律程序进行申请,并获得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