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协商离婚事宜时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其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方面。赠与是指一方将自己的财产赠予对方的行为,因此,离婚协议中涉及到的财产赠与是否能够撤销?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对于已经订立但尚未生效的离婚协议,其内容如果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不符,可以通过法院的审查进行撤销。如果赠与行为违反了禁止性质的法定规定,比如违反了法定继承规定,受赠方可以要求撤销赠与。
其次,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行为是否能够撤销,还要看是否满足撤销赠与的法律条件。依照《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撤销赠与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或者赠与人的意思表示进行。因此,如果离婚协议中关于赠与的约定明确规定了某些条件和限制,且符合法律规定,又或者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已经达成了撤销赠与的约定,在符合约定条件的情况下,赠与行为是可以被撤销的。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双方在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即使存在撤销赠与的可能,一般也不可以随意撤销。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意愿的自由表达,而且一旦达成协议,双方必须按照约定执行,不得变更或违反协议。如果对离婚协议中某条内容存在疑问或异议,应当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调解或诉讼处理。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行为是可以进行撤销的,但必须满足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条件,并且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如果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疑问,应当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