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可能会涉及到资产的分割以及财产的赠予。赠与是指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对方,而对方也接受这份礼物。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是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后,写入协议中,具有法律效力。那么,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能否撤销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能否撤销赠与,要看赠与行为的性质。如果赠与是在协议中达成一致,并以合法形式表现出来的,那么赠与就具有法律效力,是不能撤销的。比如,在离婚协议中,各自赠送对方一部分财产,那么双方已经达成了协议,赠与已经执行,这个时候就不能再撤销了。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赠与可以被撤销。比如,如果赠与的财产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赠与,而是被迫的,或者双方之间存在欺诈行为,则赠与可以被撤销。此外,赠与人没有完全放弃对财产的控制权,也可以被视为无效的赠与。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旦协议生效就不可撤销。但是,在特定情况下,赠与可以被视为无效,可被撤销。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当明确确立赠与的性质,尽量避免出现后续无法撤销的纠纷。同时,在协议中规定严格的赠与条件和细节,可以增强赠与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