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署的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离婚的法律文书,通常涵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往往会有其中一方会想争取更多的利益,那么应该哪方写比较有利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书的制定并非是谁占上风,而是需要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在制定离婚协议书中,双方应该采取平等协商的原则,充分考虑对方的意见和利益,达成共赢的局面。
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的利益肯定是存在矛盾的。对于财产分割问题,通常情况下,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应该由双方协商分割。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依据自己的收入、财产、还款责任等情况制定合理的分割方案。如果你的个人财产比较多,且有较高的收入水平,可以适当妥协一下,在分割方案上让步一些,这样既可以维护你的利益,也可以维护婚姻另一方的权益,为离婚协议书的制定打下良好的基础。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协议书中应该规定孩子的抚养方式、探视方式、抚养费用等问题。对于抚养方,双方应该尽量达成共识,而不是谁想要就能拿走谁的孩子。通常来说,抚养孩子的一方会按照孩子的实际需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这样可以保障孩子的生活质量,并维护双方的权益。同时,如果有需要,亲友也可以参与到协商中,为协议书的制定提供帮助和建议。
总之,制定离婚协议书,双方应该采取平等协商的原则,充分考虑对方的意见和利益,达成共赢的局面。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一份合理、公正和可执行的协议书,为离婚带来一个圆满的结束,降低离婚带来的痛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