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需要由离婚双方共同起草并签署。在撰写协议书之前,离婚双方需要坐下来仔细商讨和协商,以确定各方应如何处理财产、抚养子女、探视权、债务等各项事宜。
在协议书上,离婚双方需要清楚地阐述离婚后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理、公正,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财产分割:离婚双方应在协议书中详细列出婚姻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并确定各自应该获得哪些财产。
2. 抚养子女:如有子女,双方需商定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探视权等相关事宜。
3. 债务处理:协议书中应确定各自的债务和如何分担。
4. 物业和房屋:如有共同房产或物业,需要商定处理方式,可以选择卖掉或由其中一方继承。
5. 其他事项:如有其他需要商定的事项,如隐私权保护、离婚后是否可以再婚等,也应在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最后双方需要在协议书上签字,证明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协议生效。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后双方的法律文书,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因此,离婚双方在签署协议书前,应尽量做到明确、具体,以免在离婚后出现任何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