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情况下,协议离婚是比较理想的选择,因为可以避免很多繁琐的诉讼程序,降低离婚成本,缩短离婚时间,同时也能保护夫妻双方的权益。但是,如果一方已经提起了离婚诉讼,是否还能进行协议离婚呢?
在我国,离婚和协议离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离婚是司法行为,而协议离婚是行政行为。如果一方已经提起了离婚诉讼,另一方提出协议离婚申请,需要在法院经过调解后达成协议。如果达成协议,法院在判决书中确认夫妻已协议离婚,同时驳回原告的离婚诉求。如果达成的协议有赡养、抚养、财产等各类问题,协议内容应该写入离婚证书,生效后作为法律文件执行。
所以,原则上来说,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双方仍然有可能达成协议离婚,但需要依据法院的实际情况予以处理。而如果撤销离婚诉讼,则不需要达成协议,双方可自行决定是否协议离婚。如果撤销离婚诉讼后,仍有协议离婚的意愿,仍需要进行相应的行政办理程序,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审核,并最终颁发离婚证书。
总的来说,能否先协议离婚再撤诉,取决于具体情况。离婚是否能够协议离婚,需要法院在审理中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则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进行确认。而如果希望撤销离婚诉讼,则不需要进行调解,但如果仍希望协议离婚,则需要进行行政程序的审核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