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内容的书面表述,其生效需要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确认无误后进行公证。离婚协议书一旦生效,就具有合同的效力,双方应当依照协议书的约定进行分割财产,抚养子女等相关事项。
如果离婚协议书已经生效,双方发现有遗漏或者不妥之处,可以通过再次协商补充或者修改协议书。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处理。在已经生效的协议书中,双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的约定进行执行,如无法执行的条款,可以采取律师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协议书签署前,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协议书的条款,确认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且签署之前应当认真核对协议书内容,确认无误后才能签字。如果签署协议书之后,一方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协议书有不合理的部分,可以在合法有效的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后进行分割财产和其他相关事项的凭据,其一旦生效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协议书的约定进行执行。如果在协议书生效后发现有问题,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司法途径进行处理。